
来源:财经-鹰眼工作室七星策略
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王环保”)于2025年12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,对公司组织架构、股权结构、治理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。公告显示,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,097,928.00元,总股本19,509.7928万股,全部为普通股。作为一家专注于环保包装领域的上市公司,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,为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。
公司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
南王环保前身为福建南王包装有限公司,通过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,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惠安县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5550950668。公司于2023年3月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,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,878万股,并于2023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,000万股,发起人及认购情况如下:
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(万股)持股比例出资方式1陈凯声3,450.0034.5000%净资产折股2惠安华盈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2,140.2521.4025%净资产折股3珠海横琴尚丰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1,162.5011.6250%净资产折股4惠安创辉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1,091.0010.9100%净资产折股5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9.4375%净资产折股6惠安众辉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9.1250%净资产折股7晋江永悦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3.0000%净资产折股合计10,000.00100.0000%
公司治理结构与权责划分
新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、董事会、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边界七星策略,强化公司治理规范性:
股东会职权:作为公司权力机构,股东会负责选举董事、审批利润分配方案、增减注册资本、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。对于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%、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%的事项,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,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。
董事会构成: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,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,设审计委员会、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。其中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(含2名独立董事),行使监事会职权,负责财务信息审核、内外部审计监督等。
高级管理人员:包括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,由董事会聘任,任期3年。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,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。
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政策
章程明确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原则,突出投资者回报机制:
公积金提取:按税后利润10%提取法定公积金,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%以上可不再提取;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,先用当年利润弥补。现金分红政策:在盈利且现金流充裕的前提下,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%。根据发展阶段差异化设置分红比例,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%,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%。利润分配时间: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,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。
股东权利与保护机制
章程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,明确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、股东会/董事会决议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,单独或合计持股1%以上股东可提案,持股10%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。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、高管,股东可依法提起诉讼。
此外,章程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约束,禁止占用公司资金、强令违规担保等行为,要求其保证公司资产、人员、财务、机构、业务独立性。
南王环保表示,新章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,提升治理水平,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,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。公司将严格依照章程开展经营活动,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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